水利部關于廢止一批規范性文件的公告


根據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要求和工作實際,水利部決定廢止已不適用的10個規范性文件(詳見附件)。廢止文件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,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。


水利部

2024年12月3日

640圖01.jpg